情歌,快樂還是不快樂 ?

快樂和悲傷是怎樣一種關系?它們完全二元對立嗎?還是彼此會對調位置?正如愛因斯坦提出的“質能轉換公式”,兩者會等價切換、互相轉變,絕不會在一種狀態裏待太久。
快樂,它是一種流動的狀態,既不具象、也不長久。它往往稍縱即逝,要一直凝止不動很難。就像開完一場趴、盡興狂歡後,坐跳樓機一樣的心情忽地從高處跌落谷底,只會更加落寞哀傷,形成一種高反差的交替。
至於悲傷,它則是一種半自溺的心理活動,不但由外來因素導致,同時也受內在意識作祟。說穿了,它有一點矯情成分。由客觀環境造成的創傷,加上潛意識的自憐情緒,就是悲傷最真實的構成。總之,不論快樂或悲傷,都是一種不固定的變量就是了。
情歌有完全講述快樂的,也有完全渲染悲傷的,還有一種是落在兩者之間的灰色地帶,它被歸為模棱兩可的“第三類”,不是那麽快可以分辨出來。
就拿梁靜茹的“情傷K歌”〈分手快樂〉來舉例好了。本該淒淒慘慘戚戚的分手故事,卻被填詞人美化成一件值得慶祝的喜事----“分手快樂/祝你快樂/你可以找到更好的” 、“揮別錯的/才能和對的相逢” 、“看透徹了/心會是晴朗的”......配上溫馨的編曲、明亮的大調,你一開始還以為是什麽喜慶的生日歌,看來也快要被說服“分手”原來真的值得舉杯稱賀呢----原來從“悲傷”過渡至“快樂”,只須一個輕快的轉彎。
張惠妹的心碎情歌〈我要快樂〉就完全是一句反語,即便歌名出現“快樂”二字,但主人卻只能“要”而非“有”,完全處於一種可望不可得的被動位置。“有些人不抱了才溫暖/離開了才不恨/我早應該割舍”,阿妹明明清楚唯有放手才能真正獲得快樂,卻還是在執念裏鬼打墻。仔細想想,“看清”並不代表“看透”----如果始終不轉念,“快樂”依然咫尺天涯。阿妹郁悶幽冷地唱出:“心不是熱的/全都是假的/只有眼淚是真的”......悲壯弦樂輕輕地烘托,像在溫柔地撫慰主人默默滴血的傷口。最後阿妹得到快樂了嗎?相信答案已經呼之欲出。
楊千嬅《原來過得很快樂》一開頭就說“原來在快樂中就不必明白快樂”,充分表達出“快樂”其實來得不自覺,所以不必刻意去審視或檢驗。你懵懵懂懂身在其中,直到某一天才驚覺這份靜好的快樂原來就一直在你周圍打轉,唯獨你只道是尋常。楊千嬅希望透過這首歌曲提醒所有人,無論處於任何環境,其實一定有快樂,只是當事人忘了去察覺,所以鼓勵大家要樂觀面對生命。
這首歌是早期她的代表作〈再見二丁目〉某段名句“原來過得很快樂/只我一人未發覺”的延續篇,卻巧妙地將概念逆轉過來。〈再見二丁目〉作詞人林夕重踏與舊情人當初同遊的故地—--東京二丁目,免不了會觸景傷情,全程一直沈浸在緬懷的哀傷裏。就算盡情吃喝玩樂,如果放不下心中牽掛,便也永遠無法春衫飄舉。暢遊異國、恣意奔走,在旁人看來應該很快樂,但你一旦不轉念,即便周遊列國也感受不到真正的快樂。應當“快樂”而“不快樂”,才是“悲傷”的最高境界。歌曲的蕭瑟小調,搭上歌手的低迷淺唱,讓聽眾也冷不防墜入她悶悶不樂的情緒裏。
字面上出現“快樂”的情歌,其實不一定快樂,輕愁、抑郁、憂慮……常常夾雜其中,顯得矛盾復雜許多;但這類情歌也不盡然悲傷,有時反而要我們從悲傷裏尋找快樂,從中導入正向思維。千萬不要看到情歌有“快樂”二字便貿貿然對號入座,那你將無法參透當中真意,結果捉錯用神。也別以為歌名出現“快樂”就一定能感到快樂,往往它適得其反,最後落得歌入腦裏心中愁更愁。
快樂不快樂,通常都在聽者一念之間,它很多時候就視乎受眾的主觀意識----身處於失戀時或熱戀時,你往往會聽出不同況味。那麽在這個前提上,作曲人和填詞人都不再重要,因為你才是握有最後決定權的判官。
文 / 傑峰一號
樂評人和劇評人。著有休閑類音樂書《唱遊KPOP大世界》和《在KTV稱王稱後》以及人物訪談書《80後狠角色》共三本。